2007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亲切接见荣获
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首席)杰出律师秦希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与秦希燕律师亲切合影,并称秦希燕律师为“东方之子”
原全国政协副主席毛致用与秦希燕律师亲切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