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招聘,再不注意就晚了!

人力资源市场是劳动者择业、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常用渠道,许多劳动者都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在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黑中介”打着招聘旗号,干着行骗的伎俩,严重扰乱了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我国专门出台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该《条例》将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在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不单单涉及人力资源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更直接涉及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条例》实施后,到底对求职者、用人单位有哪些影响?

 

@个人求职者

1、求职者应当诚信求职。诚信是个人求职的基本原则,也是用人单位考察求职者的重要要素,而《条例》中则直接明确规定,个人求职应当如实提供本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况。

 

2、入职后跳槽必须依法。“铁打营盘流水的兵”,在人力资源市场劳动者的流动、跳槽也十分常见。《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单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而《条例》中进一步规定,人力资源流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从业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规定。可见,个人入职后也不能完全依据自己的喜好,想怎么跳槽就怎么跳槽,而应当依法。

 

@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反就业歧视是人力资源市场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的基本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不得含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2、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用人单位对外招聘时,一般会发布招聘信息,按照《条例》的规定,招聘信息一般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信息,且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必须真实。

 

3、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不真实将受罚。如果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或者存在就业歧视等内容,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的,则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防“黑中介”小提示

按照《条例》的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机关提供相关就业服务时不得收费,而经营性服务机关必须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求职者在求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那些没有资质的“黑中介”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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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8-09-28 00:56